峡江县城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峡江县城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796-8226814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23号(343000) 项目名称:峡江县城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建设地点: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峡江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东侧) 建设单位:峡江县城乡建设局 环评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为峡江县水边镇佩贝村(峡江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9′25″,北纬27°35′11″。峡江县城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1.0万m3/d,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0.3万m3/d。本项目仅包括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内容,不包括污水收集管线。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峡江县城南工业园区范围,接纳处理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总服务面积4.87km2。尾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由西向东排入移山河(沂江水系支流),经约3.8㎞后排入沂江(峡江段),约20㎞后最终汇入赣江峡江段。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沉砂+调节池+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CASS+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池+带式压滤机”工艺。工程总投资为1585.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6万元。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有:进水提升泵房(含粗格栅)、旋流沉砂池(含细格栅)、调节池、事故应急池、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CASS池、紫外消毒池、贮泥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巴氏计量槽等建构筑物以及风机、泵类等设备设施。本项目辅助工程(包括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综合车间和门卫)、综合办公楼和环保工程中的污泥暂存处均依托现有峡江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现有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工程自身产生的污泥处理设备冲洗废水及厂区生活污水,与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进水管网接纳的污水应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必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无组织恶臭类气体。应在污水处理厂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同时通过采取优化平面布置、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降低无组织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粗格栅井、集水井、进水絮凝反应池和贮泥池等应加盖密闭,并设置收集管道,收集的恶臭污染物与格栅间、污泥脱水车间收集的废气一并经除臭系统处理。恶臭类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格栅渣、沉砂等一般工业固废,与厂内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若经鉴别试验确定为一般工业固废,与其他一般固废一并妥善处置,污泥脱水必须符合其采取的最终处置方式规定的含水率要求。污泥暂存库和其他危废暂存库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废暂存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4、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风机、搅拌机、各种泵类等。通过选用低强度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环境风险。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水事故性排放的风险。加强监控和管理,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实现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污水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应立即上报,并在排放口附近水域悬挂警示标志,同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采取限制园区内部分或所有企业排水等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废水处理站总进出口设监测井,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切换阀连锁,一旦出现超标排放,立即启动切换阀,将超标废水泵入事故应急池,并对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检修。 公众参与情况:主要采取了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现场调查、网上调查等形式。共发放个人调查表60份、有效回收60份,98.3%的被调查者赞同本项目的建设,1.7%的被调查者表示无所谓;团体调查表5份、有效回收5份,100%的被调查者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来源:吉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05-09) “......峡江县城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1.0万m3/d,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0.3万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