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启动“清水工程”行动 2012年2月22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全市“清水工程”实施工作动员会议,会议提出要切实消除辖区内影响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隐患,保障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进一步改善主要地表水水体环境质量,实现水体功能区达标率100%,以崭新的措施办法,扎实开展好水体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染防治全民行动,积极推进群众满意的水清天蓝地干净的生态宜居城建设。 2012年是我市迎接国家环保部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的关键年,任务繁重,要求高远。市环委会办公室根据《胶州市2012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12年“清水工程”行动,主要从“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城区河流污染治理、农村河流污染治理、实施重点废水污染源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四个方面开展实施。 “清水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中,要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与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取水口围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制定《胶州市城市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完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使用农药、化肥;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农田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对直接或者间接排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进行清查,对直接排污口进行取缔,逐步搬迁或关闭间接排污口;完善水质监测体系。按照确保河流水质改善和环境安全要求,组织做好水质和排污量监测工作,完善辖区内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监控网络,建立水环境安全预警、应急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制度。 在城区河流污染治理中要加快“三河”整治进度。完成截污工程建设,配套完善污水收集主干网,并与青岛中科成污水净化处理有限公司有效对接,确保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确保市区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加快配套管网与城市主干管网对接。阜安、中云、云溪、北关、三里河、营海等街道办事处要完善其工业园区及主要居住区的污水支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全部纳入城市污水排污主干网,进入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加快胶东街道办事处配套管网建设。胶东街道办事处完善其驻地、204国道两侧主要村庄、四中等学校、工业园区等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使污水进入青岛崇杰环保胶州污水处理公司集中处理;加快中水回用及相关工程建设。3月底前建立完善中水回用系统,使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6月底前青岛中科成污水净化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量要达到8万吨/日并稳定达一级A标准排放;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处理能力提高工作,确保垃圾渗滤液全部得到处理并稳定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在农村河流污染防治中,提出要加快跃进河流域污水管网建设。6月底前完成九龙镇驻地及其工业园区、洋河镇艾山工业园区、营海街道办事处第三工业园区污水管网与市产业新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对接,从根本上解决跃进河黑臭问题;加快北部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年底前完成北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从根本上解决碧沟河黑臭问题;加快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底前完成李哥庄镇、铺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年底前完成胶莱镇、胶西镇、杜村镇、张应镇、里岔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用2年时间完成对十一个镇驻地及其周边重点村庄、工业园区污水实施有效收集和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制定《胶州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科学划定禁养、控养区域,对禁养区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小区)限期关闭或搬迁。在控养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小区)。鼓励生态养殖场(小区)建设,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据土地消纳能力,进行畜禽粪便还田。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年底前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或实行生态环保养殖模式,畜禽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上一年度减少3%以上。 同时,方案提出实施重点废水污染源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对污水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染源开展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实现污染源稳定持续达标排放。对逾期未能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依法停产治理或关闭。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有力的措施和更务实的作风,落实环境保护、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和减排的各项工作措施;行动中将建立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新闻媒体等单位定期督查“清水工程”任务落实情况;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清水工程”有关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将“清水工程”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2012年市委、市政府对各有关单位的环保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坚决实施环保“一票否决”。 (来源:胶州市新闻中心,作者:李祎铭,2012年02月23日) “......年底前完成李哥庄镇、铺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