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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论坛』>> 『中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拟在建项目汇编』 | 本分论坛共60385贴 | 102849回复 | 分论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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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3-重庆市潼南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2014/1/31 23:54:00)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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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中国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重庆→ 浏览帖子: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
http://www.waterchina.cn/2010/show.asp?id=11341&bd=4

市(地、州、盟) 行政区代码 法人代码 企业详细名称
潼南县 500223 68391202-4 重庆市潼南排水有限公司

723-重庆市潼南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5467&classid=858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修改稿)

2011年7月
......

第四章 优先保护水质维护型单元环境质量

以辽河流域辽河保护区控制单元、海河流域北三河山区(引滦入津)控制单元等为代表的水质维护型控制单元,主要涉及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水生态维护等区域,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战略,要重点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河岸带生态阻隔等综合治理工程,达到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持续恢复水质良好单元水生态的目的。

一、淮河流域
(一)淮河干流蚌埠滁州市控制单元
实施蚌埠市第二、三、四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增加除氮设施,加强污水厂尾水的消毒处理,确保污水厂稳定运行。丰原生化、凤阳县硅工业园区等重点企业及园区实施废水深度治理。凤阳县大庙镇大明生猪养殖场等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开展全过程综合治理。怀远县一水厂水源地、凤阳山水库饮用水源地、小岗村饮用水源地实施一、二级保护区综合整治。开展龙子湖鲍家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到2015年小柳巷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功能要求。
(二)淮河干流淮南市控制单元
新扩建毛集实验区等7家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凤台县、淮南市等污泥处置工程。实施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等8个工业废水深度治理项目。淮南市乡野生态农业园等7家畜禽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工程。丰台县、谢家集区、毛集实验区的13个村镇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湿地处理工程,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问题。到2015年单元内的望峰岗、李咀孜、三水厂、瞿家洼四个水源地水质达Ⅲ类,新城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三)沣河淠东干渠六安市控制单元
新建六安市凤凰桥污水处理厂,六安东城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六安市污水处理厂等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六安市污泥处置工程。隐贤镇、城北等工业集中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安徽明牛羽绒有限公司、安徽迎驾贡酒有限公司等12家重点污染企业开展工业治理。金安、霍邱、霍山的1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采取工程治理措施,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开展霍邱县64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处理示范点项目,保障乡镇分散式饮用水水源达标。到2015年工农兵大桥断面水质达Ⅳ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功能要求。
(四)史河六安市控制单元
新建、扩建金寨县、叶集等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严格控制金寨红石和叶集工业园区新建企业,杜绝重污染企业入园,保证园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治理金寨县金鑫牧业有限公司等3家畜禽养殖业污染源。围绕水库周边的11镇开展人工湿地处理工程,防止村镇污水直排水库,提高梅山水库的风险防范水平。沿岗河、南溪河及白大河等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到2015年红石咀断面水质达Ⅲ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功能要求。
(五)怀洪新河宿州蚌埠市控制单元
加快宿州市、浍河沿线淮北市重点镇的城镇污水处理量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固镇县污水处理厂和五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食品加工、制浆造纸等主要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入园,废水实现集中处理。加强灵璧县中原种猪繁育、宿州市泗县龙牧猪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理。刘集镇、石湖乡等乡镇建设取水井水源地保护工程,改善农村地下水环境质量。固镇县怀洪新河胡洼闸饮用水取水口区域实施河底清淤等整治工程。到2015年怀洪新河五河断面水质达Ⅳ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功能要求。
(六)通榆河南段控制单元
新建海安县城北等4家污水处理厂,完善海安县恒发污水厂与海安县恒发污水厂的配套管网,积极推进中水回用。加快通榆河沿线产业结构调整,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项目全部入园;江苏兴达钢帘线集团等3家重点企业开展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治理东台市中粮集团等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兴化市南官河自来水一厂等3个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强对姜堰市砖桥河、鹿鸣河、罗塘河、泰州市老通扬运河、生产河、南官河、周山河综合整治。到2015年通榆河草堰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功能要求。
(七)京杭运河淮安市控制单元
清安河纳污范围内所有污水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扩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县清涧等污水处理厂;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逐步实现雨污分流。落实江苏安邦新科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以及银朱化工集团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开展白马湖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快实施洪泽县尾水导流工程,加大导流区域的中水回用力度,所有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口、截污支管接入口实施在线监控。到2012年年底京杭运河五叉河口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到2015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功能要求。

二、海河流域
(一)滦河锡林郭勒盟控制单元
实施多伦县诺尔镇污水处理厂和正蓝旗上都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大再生水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促进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治理及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河道生态需水量保障等措施,到2015年大河口(滦河)断面水质保持Ⅲ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功能要求。
(二)御河大同市控制单元
加强御河沿岸古店等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实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大同市东郊污水处理厂、同煤集团生活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以大同矿区、南郊区和城区为重点,实施化工、医药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行业的废水治理和综合利用。对煤炭开采产生的矿井水进行综合利用。到2015年,利仁皂断面COD浓度由132mg/L降低到70mg/L以下,氨氮浓度由30mg/L降低到10 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三)潮白河北京山区段控制单元
密云水库上游所有乡镇全部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消除水源地的污染隐患。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生活垃圾、农业非点源及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减少面源污染。到2015年,密云水库断面稳定达到Ⅱ类,确保饮用水安全。
(四)北三河山区(引滦入津)天津市控制单元
加快蓟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收集率,推动蓟县城区景观水体周边截污纳管设施建设,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在西山桥上左岸支流口和龙湾桥右岸支流口开展黎河治理示范工程;对于桥水库及其周边实施村落治理工程,全面清理村镇垃圾,实施库区周边鱼池清除工程。到2015年,于桥水库出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三、辽河流域
(一)大伙房水库及其上游抚顺市控制单元
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监管;加强上游高风险矿区废水综合治理,实现中水回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便治理设施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建立大伙房水库上游尾矿库及铜矿事故性污染环境风险防范与预警体系,开展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到2015年,大伙房水库出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
(二)辽河保护区控制单元
建设河岸带生态阻隔带,完善河滨生态系统,阻控外源污染;进行综合治理,修复辽河生态廊道功能;实施河道湿地恢复与建设工程,形成由不同规模、错落有致的湿地构成的具有自我修复功能的河流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建设辽河保护区水环境及水生态监管基础设施。到2015年,保护区干流新调线大桥、石佛寺坝下、大张桥断面水质达Ⅳ,河滨带植被覆盖率不低于90%;河流湿地面积恢复到160万亩;辽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河河有鱼”,保护区鱼类种类恢复到30种以上,河道湿地鸟类种类数达到30种以上。

四、松花江流域
(一)雅鲁河呼伦贝尔市控制单元
加快扎兰屯市南木鄂伦春民族乡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扎兰屯市蘑菇气镇生态修复工程、扎兰屯市卧牛河镇镇区河道及周边生态保护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加快扎兰屯市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加强制浆造纸、食品加工和饮料制造等行业监督管理。到2015年,成吉思汗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
(二)甘河呼伦贝尔市控制单元
重点建设鄂伦春旗阿里河镇、大杨树镇污水处理工程、大杨树镇益民河河道整治工程等项目;有条件的村镇建设氧化塘,对农村生活及养殖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到2015年,柳家屯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

五、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
(一)牛栏江昆明市昭通市控制单元
加快马龙县东光片区、小寨片区以及会泽县者海片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抓好水源区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的集中收集与处理,新建嵩明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一期尾水再生处理及回用以及杨林镇等10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垃圾中转设施;积极开展牛栏江源头河段主要支流肠子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障滇池补水工程—牛栏江水源以及昆明市和曲靖市饮用水备用水源水质安全。到2015年,江底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
(二)长江泸州市控制单元
继续推进沿江3区3县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推进污水处理厂实施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实施泸州市污泥处理工程。加快二郎镇等乡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合江沙溪口出川水质断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流域村镇生活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加快纳溪化工等园区产业升级,推进工业园区的深度治理,强化风险防范,推进污染源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强化沿江城镇饮用水源地、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赤水河的风险防范监控能力。到2015年,沙溪口断面水质达到Ⅱ类(除总磷控制在0.16mg/L以下外)。
(三)赤水河遵义市控制单元
推进赤水河流域云-贵-川跨界协调保护。加快习水县土城镇等重点城镇生活污水及配套管网建设,排水执行一级B标。重点抓好仁怀市等四县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安全处置工程和集镇生活垃圾处置工程。实施以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赤水河流域白酒酿造企业废水治理为重点的污水深度治理工程,实施沙坝河和盐津河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强化重要支流上游区、饮用水源地、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特殊水域污染治理和预防。到2015年,赤水河鲢鱼溪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
(四)长江涪陵区万州区控制单元
实施长寿区、丰都县等工业园区集中治理和深度处理。加快涪陵等6个区县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建忠县半城新区等3个污水处理厂,强化长寿区等5个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完善丰都县县城等4个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61个街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庆涪陵—长寿垃圾焚烧发电厂、武隆县仙女山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万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48个街镇垃圾收运系统。强化长寿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长寿区、涪陵区和万州区等区县规模化养殖污染示范治理。开展五桥河、龙河综合整治。单元到2015年,晒网坝断面水质达到Ⅱ类(除总磷控制在0.16mg/L以下外)。
(五)长江云阳县巫山县控制单元
强化巫溪县等工业园区点源深度处理和污染集中治理。加快巫山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和奉节朱衣西部新城与巫溪新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和云阳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对控制区内的39个街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对奉节县清水至口前进行管网建设。完善控制区内32个街镇垃圾收运系统。强化大宁河综合整治,清运河道两岸的遗留垃圾,实施河道清淤。到2015年,培石断面水质达到Ⅱ类(除总磷控制在0.14mg/L以下外)。

六、巢湖流域
(一)塘西饮用水源保护区控制单元
拦截外湖蓝藻漂移侵蚀,抑制区内蓝藻滋生,实施湖滨带基质-水文-生物一体化治污策略;十五里河入湖区建设蓝藻拦截与导流工程,对拦藻坝内水体进行除磷处理;恢复植被护岸,消除崩岸;显著减轻蓝藻水华暴发的强度和频次。到2015年,塘西断面水质达到Ⅴ类(除总磷控制在0.1mg/L以下外),基本保障饮用水安全。
(二)巢湖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控制单元
采用“源头负荷拦截、湖体蓝藻清除和水质风险应急”三位一体的治理策略,对蓝藻实施拦截导流,配备高效蓝藻打捞装备,快速移除蓝藻。制定巢湖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方案,建立饮用水源水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配备专业人员和装备。到2015年,巢湖船厂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除总磷控制在0.06mg/L以下外),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杭埠河六安市控制单元
到2015年流域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禁止在20°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严禁在龙河口水库岛屿建设涉及餐饮、住宿的项目,现有岛屿上涉及餐饮、住宿的项目限期迁出。严禁直接向库区排放污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建设人工湿地,对灌渠汇流的面源污染实施集中治理。到2015年,北闸渡口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

七、滇池流域
(一)外海南岸控制单元
开展茨巷河(柴河主河道)、白鱼河(大河主河道)、东大河及古城河等主要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滇池南部磷化工基地管理,完善工艺改造和循环经济,禁止高磷废水进入滇池;加强对农业非点源的控制,较大幅度降低化肥施用量;加强湖滨带恢复及湿地建设,提高大型水生生物覆盖面积,改善滇池水生态环境质量。到2015年,大河水库监测点、柴河水库监测点、双龙水库监测点、洛武河水库监测点4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东大河入湖口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昆阳码头、牛恋乡断面水质达到Ⅴ类(除昆阳码头断面氨氮控制在3mg/L以下外)。


第五章 显著削减水质改善型单元污染负荷

以松花江流域松花江哈尔滨市市辖区控制单元、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岷江成都市控制单元为代表的水质改善型优先控制单元,承担流域总量减排和水质改善的主要任务,采取综合性的针对措施,强化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城市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淮河流域
(一)上级湖湖东控制单元
加快济宁市、泰安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泗水、任城区、高新区、邹城市和宁阳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提高化工、制浆造纸等行业排放标准。济宁市东城区、任城区、泗水、菏泽巨野、兖州市洸府河邹城市实施截蓄导用工程。治理山东泗水旺盛养殖场、兖州市漕河镇畜禽养殖场等畜禽养殖。加快杨家河多级人工湿地、济北新区技术产业园人工湿地等湿地的综合治理。到2012年年底,前白口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洸府河东石佛断面、老运河西石佛断面水质消除劣Ⅴ类、达到Ⅲ类,泗河尹沟断面水质达到Ⅲ类,白马河马楼断面水质达到Ⅳ类。
(二)涡河亳州控制单元
加快亳州市、蒙城县等区域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建亳州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涡河、葛沟、涡楚河、向阳河建设截流工程,实施尾水深度处理。重点开展安徽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污水治理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目。治理谯城区绿达养殖有限公司等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开展亳州市涡河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到2015年,涡河龙亢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三)下级湖控制单元
完善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和济宁市微山等区域的污水管网;实施枣庄市薛城区、滕州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枣庄市山亭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加强汉诺酿酒等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提高排放标准。加快城郭河等3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建设山亭区徐庄镇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微山县海阔养殖有限公司沼气工程、鲁西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工程。到2012年年底,大捐、老运河微山段、群乐桥、彭口闸4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北外环桥断面水质达到Ⅳ类。
(四)沱河淮北宿州控制单元
新建烈山区污水处理厂、萧县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对濉溪县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厂实施提标改造。对食品、制浆造纸、化工、皮革等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深度治理,建设砀山县经济开发区、龙湖开发区等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对单元内濉溪县益农源育种公司、淮北市康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规模化养殖场实施污染治理工程。实施萧县岱河城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到2015年,团结闸断面水质维持Ⅳ类;泗洪大屈断面氨氮浓度由2.3mg/L降低到2mg/L,其它水质指标由劣Ⅴ类提升到Ⅳ类。
(五)上级湖湖西控制单元
开展菏泽市、济宁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升级改造、污泥处置设施建设等工作,建设汶上县、嘉祥县、东明县、巨野等再生水利用设施,加大中水回用。加强天元纸业、金乡食品、协力生物、圣达如意印染等企业深度治理力度。加强调水沿线区域畜禽规模养殖场(区)治理。建设赵王河、郓城宋金河、定陶新河、鄄城县吉山河、单县东沟河等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到2012年年底,南阳断面水质由Ⅴ类提升到Ⅲ类,东鱼河、老万福河入湖断面水质由Ⅴ类提升到Ⅳ类,洙赵新河、洙水河入湖断面水质由Ⅴ类提升到Ⅲ类。
(六)梁济运河济宁控制单元
加快汶上和梁山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新地方标准,对梁山于涛淀粉厂、济宁市联合纸业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进行再提标治理。完成梁山泊遗址等生态治污工程和济宁市西城区等截蓄导用工程。加强船舶流动源治理,加快小码头泊位整治。完成梁山富乐家畜良种有限公司沼气及废弃物农田利用项目等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建设。到2012年年底,梁济运河李集断面、邓楼断面、泉河牛庄闸断面水质分别由Ⅴ类、劣Ⅴ类、Ⅳ类提升到Ⅲ类。
(七)北澄子河扬州控制单元
完善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以及雨污分流工程的建设,建设三垛镇、临泽镇等重点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高邮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工程,实现高邮经济开发区、城南经济新区、菱塘光电产业园工业废水接管,强化工业污染治理。重点实施高邮畜禽规模养殖场沼气及废弃物农田利用工程。加强高邮市北澄子河、横泾河、澄潼河、人字河等23条小河段综合整治项目。到2012年年底,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水质在保持Ⅲ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八)颍河谷河阜阳控制单元
新建安徽颍上第二污水处理厂、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昊源化工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等治理项目。对阜阳市绿源养殖有限公司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污染物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开展颍上县盛唐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钱庙村等2000户农户生活污水的多级滴落复合滤池生态处理;加强颍上县八里河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到2015年,颍河杨湖断面水质在保持Ⅴ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九)微山湖湖西徐州控制单元
加快丰县、沛县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施丰县、沛县尾水接入徐州市尾水导流工程。沛沿河、大沙河沿线的化工、养殖屠宰及农产品加工等企业搬迁入园。实施薛城蟠龙河(大沙河)等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丰县、沛县所有接入截污导流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大中水回用,所有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口、截污支管接入口都安装在线监控,截污导流水量、水质严格满足有关批复要求,降低对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到2012年年底,李集桥、沙庄桥(复新闸上)、沛县后程子庙断面水质在保持Ⅲ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十)京杭运河徐州控制单元
增加徐州贾汪区、邳州市污水处理规模,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和管网配套建设。加快徐州经济开发区等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天力生化等重污染工业点源进行深度处理。在邳州市建设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加快实施潘安湖、荆马河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鼓楼区、铜山区、贾汪区、邳州市内接入截污导流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未达一级A的进行提标改造,截污导流水量、水质严格满足有关批复要求,减少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到2012年年底,蔺家坝断面和张楼断面水质在保持Ⅲ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单集闸断面由Ⅳ类提升到Ⅲ类。

二、海河流域
(一)饮马河乌兰察布市控制单元
取缔饮马河及其支流工业非法排污口。实施发电企业循环用水改造。建设丰镇市污水处理厂。对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加强城区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限制河道两岸畜禽养殖业发展,积极推广沼气、有机肥生产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处理技术。通过截污导流、河道改造、管网铺设、生态治理等措施对饮马河、黑河等城市段水体进行水污染综合整治。到2015年,堡子湾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二)子牙河平原邯郸市控制单元
峰峰矿区等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力度取缔沿岸小化工、小选厂、小电镀;加强滏阳河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和沿岸排污口的封堵,加快河流沿岸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提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到2015年,曲周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三)浊漳河襄垣潞城控制单元
以治理汇入黄碾桥和五阳村断面的工业废水为重点,着力解决焦化、煤炭开采废水的治理及综合利用。建设浊漳河南源沿岸长治市郊区黄碾镇、潞城市店上镇、襄垣县王桥镇等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河流沿岸农村生活污水。对浊漳河沿岸的畜禽养殖划定限养区,其它区域转变分散养殖的模式,实现集中养殖和粪便集中处置。到2015年,小姣断面水质由Ⅴ类提升到Ⅳ类。
(四)卫河新乡市控制单元
大力推进造纸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造纸企业的废水深度治理和回用,制浆造纸企业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碱回收工程、中段水处理工程和废水深度处理工程,严格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新乡市区西南城部、部分老城区、新乡县部分城区等区域新建污水处理厂,加强骆驼湾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建设卫辉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配套设施,提高中水回用率。到2015年,卫辉皇甫断面COD浓度由78 mg/L降低到50 mg/L以下,氨氮浓度由10.6mg/L降低到6 mg/L以下。
(五)卫河安阳濮阳控制单元
推动造纸、化工等工业点源废水深度治理。积极开展安阳钢铁集团全厂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和安阳化学工业集团废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设。厂区总排口出水未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要求的造纸企业废水治理要实施提标改造,推进废水循环利用。加快安阳市区和县城的污水处理厂建设。推动现有和新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安阳河的清淤和排污截流工作。对部分截污不彻底的地区继续进行截流,将排污口分别纳入相关污水处理厂,杜绝排污口直排现象出现。到2015年,龙王庙断面氨氮浓度由4.7mg/L降低到3mg/L,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六)子牙河平原衡水市控制单元
以印染、化工、制革、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和饮料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加大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力度。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增强重点流域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功能,提高COD和氨氮两种主要污染物处理效率。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率和再生水利用率。对滨湖村庄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置,同时推广生物净化及沼气池,对居民及牲畜粪便、生活污水进行严格处理。到2015年,小范桥断面(现状为断流)COD控制在70mg/L以下,氨氮控制在10mg/L以下。
(七)子牙河平原石家庄市控制单元
重点建设晋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强洨河、汪洋沟和邵村排干渠沿河工业点源治理,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减少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到2015年,南张村断面水质在维持Ⅳ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八)子牙河平原邢台市控制单元
加强澧河周边造纸企业污水深度处理。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对污染重、规模小的造纸、化工、纺织、医药、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淘汰力度。重点实施邢台市污水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系统改造,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提高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30%以上。以朱庄水库、临城水库、野沟门水库等大中型水库为流域污染控制重点,加快水库周边地区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发展生态农业、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到2015年,艾辛庄断面COD浓度由231mg/L降低到70mg/L以下,氨氮浓度由35mg/L降低到10mg/L以下。
(九)小清河山东控制单元
重点推动济南市和淄博市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污泥厂外处置工程建设进度,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再生水利用率,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置。实施遥墙镇、桑梓店镇、中埠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重点加大石化、化工行业治污力度。实施清洁养殖工程,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解决畜禽粪便流失造成的水体污染问题。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通过实施污水管网架空改造等工程,避免污水下渗对水源地的影响。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到2015年,王道闸断面氨氮浓度由5.5mg/L降低到4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十)共产主义渠新乡市控制单元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动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厂工程、辉县市洪洲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再生水利用率。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推动造纸业治污力度。实施清洁养殖工程,加强商河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解决畜禽粪便流失造成的水体污染问题。到2015年,卫辉下马营断面COD浓度由71mg/L降低到50 mg/L以下,氨氮浓度由12.2mg/L降低到10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十一)德惠新河山东控制单元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动济南市和德州市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进度,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再生水利用率。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推动造纸业治污力度。实施清洁养殖工程,加强商河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解决畜禽粪便流失造成的水体污染问题。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实施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改善德惠新河流域生态环境。到2015年,入海断面大山水质达到Ⅴ类。
(十二)徒骇河山东控制单元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动聊城市和德州市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污泥厂外处置工程建设进度,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再生水利用率,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置。实施华店乡、博平镇、张秋镇污水处理工程。重点加大食品制造业和造纸业治污力度。实施清洁养殖工程,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解决畜禽粪便流失造成的水体污染问题。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改善徒骇河流域生态环境。到2015年,在上游来水达标的前提下,入海断面富国水质达到Ⅳ类。
(十三)马颊河山东控制单元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污泥厂外处置工程,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再生水利用率,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置。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推动废水深度治理回用项目。实施清洁养殖工程,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解决畜禽粪便流失造成的水体污染问题。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全面实施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改善马颊河流域生态环境。到2015年,在上游来水达标的前提下,入海断面胜利桥氨氮浓度由5.0mg/L降低到4mg/L,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三、辽河流域
(一)东辽河辽源市控制单元
适当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加大单元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企业淘汰力度,合理调整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链条。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城市污水处理与再生水设施建设,增加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污水厂配套管网,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管理。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治理与管理。到2015年,河清断面水质达到Ⅳ类。
(二)浑河抚顺市控制单元
增加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建设,进一步提高出水水质。加强城市管网建设,提高废水收集率和设施负荷率。重点完成单元内石化、化工及食品加工业等工业治理项目,严格控制各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重点开展古城河、海新河、将军河和李石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铺设截污管网、河道清淤、河堤生态防护。到2015年,七间房断面氨氮达到Ⅴ类,其它指标达到Ⅳ类。
(三)东辽河四平市控制单元
结合生态镇、生态村建设,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逐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重点实施河流沿岸对水质影响较大的乡镇、村屯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畜禽粪便的综合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食品加工业清洁生产,由源头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同时,加强大型玉米深加工企业污染防治,大幅度提高中水回用水平。到2015年,四双大桥断面水质在维持Ⅳ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四)浑河沈阳市控制单元
开展浑南新城和沈北新区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对出水执行二级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改造,增加脱磷、脱氮工艺,使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开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污水综合利用,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对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建设沼气工程。开展蒲河、杨官河、白塔堡河、细河、沈抚灌渠等重点支流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铺设截污管网,截流流域内的生活污水,进行河道清淤、河堤防护及生态恢复等工程。到2015年,于家房断面氨氮浓度由6mg/L降低到4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于台断面氨氮浓度由12mg/L降低到8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五)老哈河宁城市控制单元
加大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改进工艺,提高处理标准,并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泥处理设施的力度;加大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力度,提升再生水回用能力。到2015年,东八家断面在维持Ⅲ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六)辽河铁岭市控制单元
加强县城和重点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升级改造工程力度,增加污水厂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开展柴河水库周边及上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确保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莲花湖湿地修复工程二期;开展清河和凡河重点支流污染综合整治,包括点、面源污染控制、村屯整治工程以及支流河道治理。到2015年,辽河铁岭段单元朱尔山断面水质除氨氮维持Ⅴ类外,其余指标由Ⅴ类提升到Ⅳ类;支流清辽断面水质由Ⅴ类提升到Ⅳ类。
(七)太子河鞍山市控制单元
加强现有按老标准设计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展污泥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完成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废水污染治理,实现中水回用;开展南沙河、杨柳河、海城河等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及鞍山市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实施河道生态整治,开展以垃圾整治、生活污水处理、畜禽粪便污染治理为主的村庄整治等。到2015年,小姐庙断面氨氮浓度由5mg/L降低到3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八)太子河本溪市控制单元
开展本溪市污水处理厂等提标改造工程,增加脱磷、脱氮工艺,出水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重点完成冶金等行业的污染治理项目,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同时建设中水回用工程。重点完成北沙河、郑家河、细河等支流河综合整治工程,包括铺设截污管网,进行河道清淤、河堤防护及生态恢复等工程。开展观音阁水库、桓仁水库的保护防护工程等项目,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解决水库总氮超标问题。到2015年,兴安断面氨氮在维持Ⅴ类的基础上持续降低浓度,其余指标由Ⅴ类提升到Ⅳ类。
(九)太子河辽阳市控制单元
重点实施石化及化工废水深度处理及提标改造,进一步削减工业点源污染负荷。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技术建设,增加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同时加强城市管网建设,提高废水收集率。开展灯塔市葛西河以及幸福河等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沿河清除污染物,清淤、绿化景观、生态湿地建设以及河道生态恢复等。到2015年,下口子断面水质在维持Ⅳ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十)英金河赤峰市控制单元
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水平。加大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区域内分质供水,增加河流生态用水,缓解区域水资源压力。到2015年,小南荒断面水质在维持Ⅲ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十一)大辽河营口市控制单元
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加强重点企业废水污染治理,提高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有效降低工业污染对大辽河的污染贡献;开展老边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大石桥市地表水环境污染治理项目工程等,取缔老边区9条河道、胜利河、淤泥河、永安河、四清河、劳动河、解放河、大旱河、大清河等流域排污口并实施生态整治。到2015年,辽河公园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十二)辽河盘锦市控制单元
加快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加强污水厂脱氮除磷能力。深化合流管道系统改造,提高污水收集率;重点开展螃蟹沟、绕阳河、清水河、一统河等支流河综合整治。继续推进污水截流、集中处置以及河流生态治理等工程;重点加强石化等行业高COD、高氨氮废水的污染治理,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到2015年,赵圈河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四、松花江流域
(一)安邦河双鸭山市控制单元
提高双鸭山市污水处理率及管网收集率,重点建设城镇污水治理一期及二期再生水利用工程,取消双鸭山市区内直接向安邦河排污的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污口;重点实施龙煤公司双鸭山分公司选煤厂洗煤废水治理工程、祥胜洗煤有限公司洗煤生产废水处理工程等工业治理项目;实施双鸭山市安邦河综合治理项目、安邦河集贤段治理项目等综合整治项目。到2015年,滚兔岭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二)辉发河通化吉林市控制单元
提高污水管网的普及率和利用率,加快主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桦甸市黄金有限责任公司、辉南县辉发城造纸厂、吉林省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梅河口市海山纸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废水的深度治理。到2015年,辉发河福兴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Ⅲ类。
(三)牡丹江牡丹江市控制单元
采取适宜工艺推进县县和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海林、林口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提升城市再生水利用能力;加大制糖、酿酒、制浆造纸、洗煤等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对牡丹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村屯实施连片集中整治、垃圾清运工程。到2015年,柴河铁路桥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Ⅲ类。
(四)松花江哈尔滨市市辖区控制单元
保障文昌、太平、集乐和阿城等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重点建设阿城区污水处理二期扩建工程、哈尔滨市阿城区红星镇污水处理工程等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哈尔滨三木制药厂、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排污量大的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到2015年,阿什河口内断面氨氮浓度由8.6mg/L降低到7mg/L以下,其余指标达到Ⅴ类。
(五)第二松花江长春市控制单元
建设长春汽车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实施北郊污水处理厂扩建与升级改造及再生利用工程,开展卡伦镇、米沙子镇、合隆镇等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重点对伊通河城区段进行治理和改造,实施长春市伊通河城区段河道清淤工程。到2015年,靠山大桥断面氨氮浓度由13.7mg/L降低到8mg/L以下,其余指标达到Ⅴ类;镇江口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Ⅲ类。

五、黄河中上游流域
(一)黄河巴彦淖尔市控制单元
加快磴口等旗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推进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乌拉特后旗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提高单元内水资源再生利用水平,新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污泥处理工程,实现污水厂污泥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建设乌拉特后旗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以乌拉特后旗、磴口县、杭锦后旗为重点,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废物综合利用及污染物减排;大力开展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加强农业退水源头污染治理,辅助开展乌梁素海内源污染综合治理。到2015年,总排干入黄口断面水质消除劣Ⅴ类。
(二)湟水海北藏族自治州西宁市控制单元
加强西宁、海东、海北共14个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加大西宁市及海东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湟中等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加快西宁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升氨氮处理水平,分期建设西宁市中水回用工程,实施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快西宁特钢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综合处理站建设及中水回用工程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重点企业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以及重金属回收系统,严格规范危险废物堆存。到2015年,小峡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三)渭河宝鸡市控制单元
淘汰小氮肥企业,杜绝新建或扩建高污染项目。化工、造纸、制药和果汁等企业实行废水逐级处理。开展小韦河沿岸排污单位综合整治,2011年底前建成岐山县污水处理厂,全部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陈仓区阳平镇等沿渭河干流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快冯家山等水库周边地区农产品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实施畜禽养殖规模化、污染治理规范化治理;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水库周边重点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社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魏家堡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四)渭河咸阳市西安市控制单元
关闭工艺落后的小型氮肥企业。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实施陕西兴化集团等大型企业废水脱氮技术改造,做好新河沿岸排污企业的治理,继续抓好制浆造纸企业、果汁加工及化工印染企业的废水深化治理及环境监管;强化关中城市带联合治污机制,探索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运营市场化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模式,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确保已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到2015年,咸阳铁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五)渭河西安市控制单元
西安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完善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提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效益;以渭河流域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制定和出台为契机,抓好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强制浆造纸、化工生产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依法打击直排、偷排行为;加快实施沣皂河、浐灞河、泾渭三角洲、渭沣、渭皂、渭灞三角洲天然湿地以及滈河、潏河沿岸生态修复。到2015年,新丰镇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六)渭河渭南市控制单元
加快实施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着力抓好污水处理厂脱氮工程、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和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氨氮治理工程等重点减排项目。努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坚持做好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技改工程,健全除磷脱氮工艺,完善污水处理收费付费政策措施,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确保污水厂稳定运行。加强渭北旱塬区分散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完善渭河干流尤其是出境断面监控体系及应急防范措施,及时化解污染风险。到2015年,潼关吊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七)黄河右岸三门峡市控制单元
在三门峡市区、陕县和灵宝市开展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中水回用设施、污泥处理厂和处置场建设。治理上游支流宏农涧河段冶炼废水及特征污染物。实施西张村镇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加强水环境风险管理,开展控制河段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制定单元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及响应平台建设。义马、渑池等要具备常规监测能力,三门峡市在现有监测能力的基础上加强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建设三门峡市事故风险响应应急平台。到2015年,三门峡宏农涧河坡头桥断面水质由劣Ⅴ类提升到Ⅲ类,三门峡大桥断面水质稳定维持Ⅲ类。
(八)汾河忻州市太原市控制单元
重点实施太钢生活区污水处理厂、太原市排水管理处污水净化三厂、古交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确保全部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准。太原市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建设清徐县干流沿岸4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太原市污水回用率达到40%以上;加快实施煤化工、造纸、食品等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到2015年,小店桥断面COD浓度由106.3mg/L降低到60mg/L以下,氨氮浓度由30.2mg/L降低到8mg/L以下。
(九)大黑河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控制单元
重点抓好托克托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项目、裕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建设项目,提高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率。完善金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呼市污泥处理工程,集中解决辛辛板、章盖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重点提升内蒙古金盘养殖场、内蒙古奈伦奶牛场、内蒙古特牧饵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综合治理水平。利用大黑河故道,建设复合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系统,有效改善河口生态系统,保障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达标。到2015年,大入黄口断面水质在维持Ⅴ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十)伊洛河三门峡市洛阳市控制单元
积极推动涧西污水处理厂、洛新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宜阳县污水处理厂和偃师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实施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和回用工程;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启动洛宁县涧口桥至老洛河桥段洛河整治、洛阳市中州渠入河口人工湿地建设、涧河和洛河南岸污水截流等项目建设,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到2015年,七里铺断面水质在维持Ⅳ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六、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
(一)普渡河昆明市控制单元
重点建设安宁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八街镇、青龙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以及云南技师学院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切实强化跨流域统筹管理,大力减少滇池下泄水的外来污染。到2015年,在确保滇池退水水质得以明显改善的前提下,普渡河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二)岷江成都市控制单元
以府河、江安河、思蒙河、体泉河为重点,实施小流域生态湿地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加快村镇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城市现有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改造、合作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实施成都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污泥处理工程和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实施都江堰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污染深度治理,减少重金属污染风险;以郫县成都六水厂应急工程为重点,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与风险防范,注重调水水源区等敏感水域水质保障。到2015年,彭山岷江大桥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到Ⅲ类。
(三)沱江德阳市成都市控制单元
以绵远河、石亭江、鸭子河、中河、北河、毗河、青白江等小流域为重点,实施流域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推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升级改造,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实施德阳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污泥处理工程和餐厨垃圾处理工程。推动现有磷化工等产业的升级改造,实施广汉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深度治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染源监控预警、风险防范。加大氨氮减排力度,强化枯水期污染污染物排放控制,合理调度利用水资源,保障河道生态基流。到2015年,宏缘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到Ⅲ类。
(四)龙川江楚雄州昆明市控制单元
重点建设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程家坝污水处理厂二期、东瓜镇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优先建设禄丰县等8个县10个集镇污水处理处置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楚雄市等8座现有垃圾卫生填埋场的渗滤液收集及处理处置设施。严格工业企业污染控制,促进金属矿采选业的有序发展。到2015年,江边断面水质在稳定保持Ⅲ类的基础上持续改善,铅指标浓度稳定并有所降低。
(五)沱江自贡市泸州市控制单元
以釜溪河(威远河)、濑溪河为重点,实施重污染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推进乡镇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和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加快实施自贡市污泥处理工程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实施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动态监控和风险控制,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三级防控体系。强化COD、氨氮减排,加大流域沿岸排污口综合整治。实施双溪水库湿地保护工程,强化水源地保护。到2015年,沱江一桥断面总磷浓度由0.23mg/L降低到0.2mg/L以下,其余指标达到Ⅱ类。
(六)长江嘉陵江重庆市辖区控制单元
加强重庆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等工业点源深度处理和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加快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快李家沱等重点镇污水处理厂扩建,主城区及江津区的12个小城镇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完善主城鸡冠石污水厂管网;扩建鸡冠石污泥处理厂,新建江津区污泥处理厂;完善主城九区及江津区城区及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建重庆同兴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和重庆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长生桥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强化巴南区南湖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璧北河、綦江河等支流综合整治,对库区水域漂浮物进行清理。到2015年,寸滩断面达到Ⅱ类(除总磷控制在0.16mg/L以下外)。
(七)嘉陵江合川区控制单元
强化璧山县、合川区等工业园区深度处理和集中治理。加快璧山县、双桥区、铜梁县、潼南县、永川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加强璧山县、铜梁县、合川区、潼南县、永川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对璧山县、合川区、铜梁县、潼南县、永川区的62个小城镇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合川区、铜梁县16个街镇垃圾收运系统。强化荣昌县高升桥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临江河、濑溪河综合整治。到2015年,北温泉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八)三岔河毕节六盘水市控制单元
重点抓好钟山区大湾镇和咸宁县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建设钟山区大湾镇、大河镇、汪家寨镇、老鹰山镇为重点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建设大湾镇和汪家寨镇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依托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建设水城县比德乡和三岔河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钟山区二塘选煤厂片区环境治理为示范,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煤矿矿井废水深度处理。到2015年,龙场断面水质在维持Ⅲ类的基础上有所改善。
(九)乌江毕节铜仁地区控制单元
重点建设铜仁地区、遵义市、贵阳市、毕节地区、安顺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以沿河县和思南县为重点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和处置设施建设。加强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快磷化工等产业升级,加强煤、磷、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强区铜仁地区和遵义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区)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抓好贵阳市两湖一库和遵义市红岩-南郊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毕节市炼锌区废弃场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以贵阳市两湖一库入湖(库)支流、三岔河流域、乌江小流域等为重点推进农村综合整治和小流域污染治理。到2015年,沿河断面总磷浓度由0.6mg/L降低到0.4mg/L以下,其余指标达到Ⅱ类。
(十)长江巴东县宜昌市控制单元
以宜昌市夷陵区黄柏河、兴山县香溪河为重点,开展小流域矿石开采区的污染综合整治、旧矿山污染场地的生态修复;通过开展香溪河、黄柏河、神龙溪、青干河、茅坪河等支流环境整治,有效控制库区回水区支流水华;加强巴东、秭归县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加快巴东县等沿江、沿河城镇污水及生活垃圾污染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处理率达到50%;开展秭归县等水库沿岸河流清漂,有效遏制污染物入库总量;以巴东、兴山、秭归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城镇居民饮用水源安全,提高库区周边乡镇水环境质量。到2015年,银杏沱断面水质在维持Ⅱ类的基础上有所改善。

七、巢湖流域
(一)派河肥西县控制单元
加强新港工业园区、安徽安利合成革、神鹿双鹤药业等工业企业废水集中处理;重点建设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管网配套工程、肥西县派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等;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推动重点乡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派河沿岸生态修复,设置生态缓冲区;解决干流沿岸垃圾收集与处置、畜禽放养、沿岸居民搬迁安置等问题。到2015年,肥西化肥厂下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二)十五里河合肥市控制单元
重点开展包河工业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加强十五里河、滨湖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收集和调蓄初期雨水,经处理再生后作为生态基流补给河道;针对上游不同的硬质化河道,实施砌石护岸、生态护坡等改造方案;充分利用十五里河下游开敞河道,适当疏挖整理,构建湿地型河道;建设约1.4平方公里的人工强化湿地,进一步净化入湖水质,构建城市新区生态景观。到2015年,希望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三)南淝河合肥市控制单元
重点开展瑶海、双凤工业园区、蜀山经济开发区、庐阳循环经济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进一步深化合肥四方磷复肥清洁生产改造;推动沿河截污管网建设和老城区管网改造;重点开展店埠河和关镇河河道清淤及其支流综合整治;从南淝河流域城郊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治理;在店埠河、二十埠河的河口圩区,集中治理面源污染,构建人工强化湿地,净化进入南淝河干流水质。到2015年,南淝河施口断面氨氮浓度由8.5mg/L降低到6.5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八、滇池流域
(一)草海湖体控制单元
在适当补充清洁水源,削减草海陆域污染负荷入湖排放量的同时,利用沉水植物恢复、漂浮植物控制性种养及资源化利用、湿地系统内的植被的收割以及底泥疏浚等措施进行草海内源污染负荷存量削减。到2015年,草海中心断面和断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二)外海湖体控制单元
2015年将滇池北部污水及部分雨水深度处理外排作为安宁市工业、农业、城市杂用及河道环境用水;利用外海内“清污水置换”效应较快降低入滇氮磷通量改善滇池水质;利用滇池北岸建成区污水处理尾水及部分雨水外排大幅削减入滇溶解性铁通量,力求减少微囊藻藻华持续时间。利用湖内食藻鱼的增殖放养、机械除藻、水葫芦生物提取以及湖内大型水生植物生态修复等措施整治外海湖体的内源污染。到2015年,灰湾中、罗家营、观音山东、观音山中、观音山西、白鱼口、海口西、滇池南8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Ⅴ类。
(三)草海陆域控制单元
加强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雨污分流比例;建设第九污水处理厂。主城区建设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开展新运粮河(上段)和老运粮河(上段)敷设截污管、清淤、生态河道建设等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牛栏江补水后,第一、三、九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扣除再生水利用部分外,作为河道景观水等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积善村桥断面COD浓度由117.8mg/L降低到60mg/L以下,氨氮浓度由25.4mg/L降低到8mg/L以下;积下村断面氨氮浓度由6mg/L降低到5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四)外海北岸控制单元
加强单元内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雨污分流比例;建设第十、第十一、空港区污水处理厂及昆明普照水质净化厂。在主城区及空港经济区建设再生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开展海河(上段)等主要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牛栏江补水后,第四、五、七、八污水处理厂尾水除再生水回用外,作为河道景观水等实现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宝丰村、范家村新二桥、昆河铁路(王大桥)、严家村桥断面消除劣Ⅴ类,松华坝水库监测点、宝象河水库监测点断面水质达到Ⅲ类。
(五)外海东岸控制单元
开展呈贡新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建设呈贡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集镇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深度处理率,削减点源负荷的排放量。开展呈贡新区再生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开展南冲河等主要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续建环湖干渠(管)截污工和东岸配套收集系统。通过区内环湖生态系统拦截环湖截污系统尾水继续削减污染负荷,降低污染负荷入湖通量。加强对农业非点源的控制,较大幅度降低化肥施用量。加强湖滨带恢复及湿地建设,提高大型水生生物覆盖面积,改善滇池水生态环境质量。到2015年,江尾下闸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Ⅲ类;土萝村断面消除劣Ⅴ类;小古城桥(回龙村)断面由Ⅴ类提升为Ⅳ类。


第六章 切实保障风险防范型单元环境安全

以黄河中上游流域黄河银川市控制单元、辽河流域招苏台河及条子河跨省界控制单元等控制单元为代表的风险防范型控制单元,主要涉及存在跨界水体以及资源能源开发环境风险的控制单元,总体上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策略,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的同时,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确保跨界水质安全。

一、淮河流域
(一)惠济河开封周口市控制单元
加快开封市、开封县、拓城县、兰考县和睢县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对开封市的东区、西区、铁南新区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开封市、周口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东大化工等重点企业实施深度治理。重点治理鹿邑县的畜禽养殖污染。开展惠济河开封段、黄蔡河、鹿邑段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到2015年,刘寨村后断面氨氮浓度由6.4mg/L降低到5.0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二)贾鲁河郑州周口市控制单元
尉氏县、新密市、扶沟县等县区修建集中处理设施并和并在部分污水处理厂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深度处理。实施普瑞制药等重污染工业点源深度治理。加强新密市、新郑市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贾鲁河源头的三仙庙水库、丁店水库、楚楼水库、河王水库、索河实施综合整治,保障源头水质,实施双洎河及贾鲁河开展人工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到2015年,西华大王庄断面氨氮浓度由4.1mg/L降低到3.0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Ⅳ类。
(三)清潩河许昌漯河市控制单元
推进一林纸业等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提高制浆造纸行业准入门槛。加快许昌市区、许昌县、临颍县、鄢陵县、魏都区、临颍县、长葛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实施长葛市污水处理厂、许昌县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临颍县中水回用工程、鄢陵县环保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等项目,新建许昌市的污泥处置设施。漯河临颍县开展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到2015年,鄢陵陶城闸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四)泉河漯河周口市控制单元
新建漯河市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漯河市沙南污水回用工程。重点抓住食品、制浆造纸、皮革行业,实施银鸽造纸、兴茂钛业、顺达皮革等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对单元内的项城市老城牧业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厂进行污染治理,采用干清粪工艺和发酵工艺处理粪便和废水。完成黑河、汾河等小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河道生态修改工程,通过上游小流域改善泉河水质。到2015年,许庄断面水质达到Ⅳ类。
(五)涡河开封周口市控制单元
加快许通县、太康县、鹿邑县和杞县重点镇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建设;完成许通县中水回用工程;在尉氏县进行含铬废水进行回收处理项目;改造鹿邑县的污水深度处理设施;建设杞县污泥处理工程。完成宏大化工等重点企业点源深度治理项目。加强涡河鹿邑县、杞县等畜禽养殖重点县的污染治理。开展太康县涡河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促进跨界断面水质改善。到2015年,亳州断面水质达到Ⅳ类。
(六)颍河周口市控制单元
加强商水县、沈丘县、淮阳县、项城市、郸城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对郸城县、沈丘县等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周口市污泥处置工程。加大皮革、化工、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的治污力度,对华丰国际皮革城等重点企业进行深度治理,完成提标改造。加强淮阳县、项城市、周口市农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成淮阳县龙湖、项城市枯河驸马沟、颖河沈丘槐店大闸段等小流域综合整治。到2015年,界首七渡口断面水质达到Ⅳ类。
(七)奎河徐州控制单元
建设徐州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采用脱氮工艺,现有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加快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铜山新区、三堡镇、棠张镇的工业企业废水逐步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加强漯河市郾城区、临颍县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到2015年,黄桥闸下300米断面氨氮浓度由8.3mg/L降低到5.0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二、海河流域
(一)卫运河山东控制单元
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推动造纸和纺织业废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及再生水利用,减少废水外排和新鲜水使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污水管网工程、污泥厂外处置工程,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转负荷率,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置。加快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实施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到2015年,在上游来水达标的前提下,油坊桥断面氨氮浓度由3.7mg/L降低到3.0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二)滹沱河代县定襄控制单元
重点对忻州市污水处理厂、原平中荷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提标改造;加强襄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滹沱河沿岸12个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以治理汇入忻口桥、定襄桥断面的工业废水为重点,实现化工行业的工艺废水达标排放,大幅提高回用率;推进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废水达标排放与回用。重点对繁峙县城-定襄段治理后的工业、生活废水实施深度处理,确保滹沱河忻州段济胜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目标。到2015年,济胜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
(三)马颊河濮阳市控制单元
继续推进石油、化工等工业点源废水深度治理。重点推进工业企业濮阳市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废水的综合治理和清洁生产;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实施提标改造;实施濮阳研光鹏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和濮阳宏业汇龙有限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加快濮阳市西部工业园区和濮阳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实施濮阳市污水处理厂的脱氮改造工程,推动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综合整治濮阳市城区水体和马颊河(南乐段)水污染。到2015年,南乐水文站断面氨氮浓度由6.5mg/L降低到4.0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毕屯断面氨氮浓度由8.5mg/L降低到5.0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

三、辽河流域
(一)招苏台河及条子河跨省界控制单元
加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污水管网建设。适度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对重点重点企业的污水深化治理。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加强生态沿岸生态恢复和湿地净化系统建设。重点对条子河、招苏台河沿岸村屯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畜禽养殖污染进行综合治理。到2015年,林家断面氨氮浓度由16.0mg/L降低到8.0mg/L以下,其它指标达到Ⅴ类;六家子断面水质达Ⅴ类。

四、松花江流域
(一)松花江佳木斯市控制单元
加强多多药业有限公司、佳木斯龙江福浆纸有限公司等重点监控风险源环境隐患排查;停止审批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建设佳木斯市环境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工程、松花江下游环境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和松花江中下游及界江环境应急指挥监测船建设工程。到2015年,同江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江南屯断面水质由Ⅳ类提升为Ⅲ类。
(二)第二松花江吉林市控制单元
加强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和风险控制,加强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管控,优先控制第一类污染物(GB8978-1996)的产生与排放;加大吉林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等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对重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到2015年,白旗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五、黄河中上游流域
(一)黄河武威市兰州市控制单元
彻底清理位于黄河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的污染源,着力解决黄河兰州段沿岸重点排污企业的污染隐患和环境违法问题,努力保障黄河兰州段供水水源安全;以兰州-白银核心经济区为示范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兰州石化、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等重点大型沿黄企业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兰州城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进度。强化沿黄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对沿黄大型工业企业,逐步建立三级风险防范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定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大型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到2015年,确保什川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二)黄河银川市控制单元
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为重点,科学规划产业园区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生态园区建设。做好煤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的排查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县区及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以宁东工业园区为重点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污泥集中综合处理处置工程。积极开展农田节水减污示范工程建设,改造现有灌溉骨干工程,有效减少退水水量和面源污染负荷。到2015年,平罗黄河大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三)黄河石嘴山市控制单元
加快石嘴山市第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平罗县、惠农区等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氯碱化工、金属冶炼和电力行业循环经济改造,实施石嘴山市第二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加快宁夏三喜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等建设进度;以平罗县工业园区、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园区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工业园区重金属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造纸废水排放新标准,实施宁夏沙湖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转污水深度治理。到2015年,麻黄沟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四)黄河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控制单元
开展昆都仑河区域钢铁冶炼业、稀土加工业、装备制造业、煤化工等产业园区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同时加大稀土企业的关停力度,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在西河流域重点开展装备制造行业深度治理设施建设,提高中水回用率;完善污水收集并网工程,将污水全部接入包头市污水截流总干线中,在四道沙河流域重点加强污水深度处理。实施北郊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增加脱氮除磷工艺,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在东河区域,重点在现有基础上实施东河东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完善污水管网。到2015年,四道沙河断面、昆河口断面水质消除劣Ⅴ类;磴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六、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
(一)嘉陵江广安市控制单元
实施武胜清平镇出川水质断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强化农田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行实用小型城镇生活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城乡垃圾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广安经济开发区、武胜县工业集中区等工业及园区污染深度治理,强化风险管理。到2015年,清平镇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
(二)沱江资阳市内江市控制单元
以沱江、九曲河为重点,实施流域污染整治、生态修复和湿地工程,推进简阳市养马镇等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场等设施建设,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工程、农田退水等工程。推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加快建设隆昌县、简阳市、内江市污水处理工程和资阳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加快农副食品加工业、畜禽养殖业、纺织业等传统产业升级,实施中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污染深度治理。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动态监控和风险控制,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三级防控体系。到2015年,东兴龙门镇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三)涪江遂宁市控制单元
加快老池出川水质断面、大安出川水质断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工程、农田退水等工程;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行清洁生产,实施遂宁市创新工业园、遂宁经济开发区、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遂宁)工业及园区污染深度治理。推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和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动态监控和风险控制。到2015年,老池断面水质由Ⅲ类提升为Ⅱ类。
(四)渠江广安市控制单元
实施邻水县村庄及赛龙出川水质断面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田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和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率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大力实施节水工程,推进城市节中水回用;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行清洁生产,实施邻水县工业集中区、华蓥市工业发展区污染深度治理,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动态监控和风险控制。到2015年,赛龙乡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
(五)澎溪河开县控制单元
以开县工业园区赵家组团和开州临港组团为重点强化工业点源深度处理和集中治理。强化开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与污泥处置,加快和谦镇、高桥镇、厚坝镇、九龙山镇、竹溪镇等5个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截污管网建设,强化白桥镇、谭家镇、天和镇、巫山镇、中和镇、文峰街道、云枫街道等7个街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强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保证居民饮用水安全。到2015年,高阳渡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

第八章 着力实施重点工程
一、项目与投资
根据“十二五”水质目标,综合考虑重点流域“十一五”规划实施执行情况、各省投资完成情况、流域水环境状况、水污染情势以及解决水污染问题的有效性等因素,初步确定重点流域规划项目4991个,投资约2920.64亿元。
按项目类型划分: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2095个项目,投资1556.92亿元,其中新增污水处理设施2714万立方米/日,投资665.46亿元,新增污水管网4.7万公里,投资612.08亿元,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894万立方米/日,投资109.49亿元,新增污泥处理处置1.8万吨干泥/日,投资84.86亿元,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1132万立方米/日,投资85.38亿元;工业污染防治1320个项目,投资412.69亿元;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178个项目,投资64.92亿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560个项目,投资46.12亿元;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835个项目,投资839.15亿元。
按流域划分:淮河流域1212个项目,投资453.78亿元;海河流域1010个项目,投资549.02亿元;辽河流域506个项目,投资390.42亿元;松花江流域557个项目,投资235.83亿元;黄河中上游流域623个项目,投资319.91亿元;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866个项目,投资447亿元;巢湖流域117个项目,投资109亿元;滇池流域100个项目,投资415.68亿元。
二、优先控制单元项目与投资
初步确定重点流域优先控制单元规划项目2965个项目,占项目总数的59.4%;投资约2026.40亿元,占总投资的69.4%。
按优先控制单元类型划分:高功能水体水质维护和生态保护型单元投资372.05亿元,占优先控制单元总投资的18.3%;污染水体水质改善型单元投资1310.46亿元,占优先控制单元总投资的64.6%;敏感水体环境风险防范型单元投资346.74亿元,占优先控制单元总投资的17.1%。
按流域划分:淮河流域791个项目,投资282.44亿元;海河流域525个项目,投资297.82亿元;辽河流域395个项目,投资332.41亿元;松花江流域251个项目,投资123.03亿元;黄河中上游流域255个项目,投资163.59亿元;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583个项目,投资334.4亿元;巢湖流域69个项目,投资88.4亿元;滇池流域96 个项目,投资407.15亿元。
三、资金筹措
遵循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项目资金以地方政府投资为主,中央政府通过不同途径分不同项目类型予以支持,同时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通过银行贷款、社会募集等多种方式筹措规划资金,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确保重点工程投资到位。
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水污染防治的信贷资金。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建立政府财政与金融贷款、社会资金的组合使用模式,有效引导各类股权与创业投资机构、大型企业集团等投资重点工程。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污染防治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污染防治。探索发展环保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推进环境金融产品创新,对现有污水处理厂探索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等多种社会融资方式,促进具备一定收益能力的经营性项目形成市场化融资机制,保障项目运行所需资金。
......

“......第五章 显著削减水质改善型单元污染负荷......六、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七)嘉陵江合川区控制单元......加快璧山县、双桥区、铜梁县、潼南县、永川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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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5】3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由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位置:重庆市潼南县桂林街道莲花居委会。
2、项目投资:设计费约100万元,勘察费约50万元。
3、主要建设内容:对重庆市潼南县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扩建后达到4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2/O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服务范围为潼南县县城。
4、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地质勘察工作及建设期的服务。以及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勘察方案编制及审查。
5、工期:本项目设计、勘察工期为1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地质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勘察和设计)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同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
3、重庆市市外的投标单位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310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招标资料获取方式从2015年7月10日起,各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tnjy.com)直接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3、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凉风垭金潼大道125号(县规划展览馆三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联系人:戚铭
电 话:023-67772183
传 真:023-6777218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系人:苏懿
电 话:023-67765585
传 真:023-6776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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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和设计
招标编号:xhg-1542-0411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公章)
代理机构: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苏 懿   资格(章)渝建招证201100026号
审核人:金桂平   资格(章)渝建招证201100436号
 
2015年4月

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为准。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6
第五章 资料清单 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9
第七章 勘察技术要求………………………………….。。。7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和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5】3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由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项目位置:潼南县桂林街道莲花居委会。
②项目投资:设计费约100万元,勘察费约50万元。
③主要建设内容:
对潼南县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扩建后达到4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2/O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服务范围为潼南县县城。
④招标范围:包括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地质勘察工作及建设期的服务。以及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勘察方案编制及审查。
⑤工期:本项目设计、勘察工期为11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地质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勘察和设计)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同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
③重庆市市外的投标单位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310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
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招标资料获取方式从2015年 7 月10日起,各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tnjy.com)直接下载。
②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③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不管知晓和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④本工程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凉风垭金潼大道125号(县规划展览馆三楼)。
②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tnj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 系 人: 戚铭 联 系 人: 苏懿
电  话: 023-67772183 电  话: 023-67765585
传  真: 023-67772183 传  真: 023-6776719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北区华唐路华新村350号
联系人:戚铭  
电话:023-67772183  
1.1.3 招标代理
机构 招标代理: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栋9楼
联系人:苏懿
电话:023-67765585
传真:023-67767197
1.1.4 项目名称 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和设计
1.1.5 建设地点 潼南县桂林街道莲花居委会
1.2.1 资金来源 国有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
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设计勘察招标
具体包括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地质勘察工作及建设期的服务。以及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勘察方案编制及审查。
1.3.2 工期及后续服务截止日期 本项目设计、勘察工期为115日历天。
初步设计工期(包括编制概算)为:勘察成果资料取得后20天内;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标书的编制工作工期为:取得初设批复后50天。详细设计中间成果提交时间以发包人下达的正式书面函为准。
设计后续服务日期:至设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竣工验收为止(外地单位在项目开工后须派驻设计现场代表)。
勘察工期:中标后一周内进场,进场后45日内提交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需要的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文件(含电子文档)。
勘察后续服务期: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合格。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资质条件
有效营业执照:投标单位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营业范围与招标项目相适应。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验。】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验。)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地质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验。)
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勘察和设计)的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同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
②财务要求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反映企业近年(2012年-2014年)均为赢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条件)。
【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验。】
③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至今)设计完成总规模2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至少1个、近五年(2010年至今)承担过规模为2万m3/d及以上的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工程地质勘察业绩至少1个(设计和勘察业绩可不为同一个项目)。
联合体投标人,设计单位近五年(2010年至今)设计完成总规模2万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至少1个;勘察单位近五年(2010年至今)承担过规模为2万m3/d及以上的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工程地质勘察业绩至少一个(设计和勘察业绩可不为同一个项目)。
【提交合同及业主(招标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 项目负责人要求
应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0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规模在 2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审查(核)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
【提交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业主(招标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2014年7月年至2015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外地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入渝备案在职人员,需附从主管部门网站打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信誉要求
不存在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情形(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提交“信誉申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自行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⑦其他要求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310号文】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注: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身份证原件可不提供)。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同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都将视其为对现场情况已充分了解。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5年7月14日17时00分前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tnjy.com)上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5年7月16日17时00分前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tnjy.com)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tnjy.com)发布的答疑文件及补遗书。
2.2.1 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5年7月14日17时00分前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tnjy.com)上提问。
2.2.2 投标截止
时间 2015年 8 月 5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不管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tnjy.com)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不管在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cqtnjy.com)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2 投标报价 设计报价:
①设计费报价按百分比报费率;
②投标报价应包括如下工作内容: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土建及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工作及建设期的服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费率时,应结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结合投标人自身能力、市场状况及风险因素等,自主报价。
③投标人的工程设计报价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规划纲要,在充分考虑设计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完成设计,提交完整资料,与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
④投标人的设计报价费率应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有效费率不得超过按该标准相应设计类收费规定的95%,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按该文件规定计算的设计费全价的   %(百分比)报费率。
⑤最终设计费按其中标费率乘以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确定的工程费用为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标准计算的设计费【其中,专业系数按市政类(1.0)、复杂系数按III类(1.15)、无附加调整系数】计算,发包人有权根据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投资指标、用地指标、错漏率及设计人现场服务配合度等多方因素对设计费进行不超过上浮10%~下浮20%的调整。
勘察报价:
①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内容和提供完整的勘察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价,提交勘察成果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
②投标人的工程勘察费用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工程勘察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按岩、土两种类别进行每延米综合单价报价;青苗补偿、水电安装、施工期间驻现场的勘察代表及提供后续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及措施费(包括风险费),各投标人按总价包干原则进行报价,中标后不作调整。
③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按2002年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应勘察类收费规定的80%,且必须符合渝价〔2006〕593号文的规定,否则按废标处理。
④由勘察人支付的所有税费、保险等,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各项报价之内,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
⑤在合同实施期间,勘察费用标准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⑥本项目提供的总平面地形图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考察的情况自行测算风险,报入相应总价中。
⑦投标报价的总价或单价中应包含投标人为完成相关工程项目的进、出场费,完成招标内容的勘察工作费用,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测绘、钻探、现场测试、室内试验、报告编制、质检、安全措施、后期服务、青苗补偿费、施工配合服务、以及投标人应缴纳的各类税费、保险、规费等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或隐含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相关费用及措施费之中,不另行支付。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本工程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 万元。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2015年 8 月 5 日 9 时 00 分前由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单位基本帐户转账到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上。
  帐户名:潼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潼南县东风支行
账号:100446458170010001
联系人:周晓梅    联系电话:023-44596890
投标人须在附言上注明: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和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持银行相关手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到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各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
5.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5 资格审查
资料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部分必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具体的格式、装订顺序、内容还必须满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要求;其相关的证明、证件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0年至今
3.5.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2年至2014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投标截止前三年,指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
要求 技术部分(设计方案部分、勘察方案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所有投标资料均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相应位置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处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相应位置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副本面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技术部分(设计方案部分、勘察方案部分)不分正副本,一式叁份。含电子投标文件(包含所有投标文件)光盘3张。
3.7.5 装订要求 ①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起,逐页依序标注页码。
②技术部分(初步设计方案部分、勘察方案部分)的装订要求(暗标)
a、设计方案部分装订要求
初步设计方案部分面页使用A4厚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确“初步设计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初步设计方案》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得有残页、白页、倒页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初步设计方案为零分。
《初步设计方案》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宋体或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图表可以使用彩色但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初步设计方案为零分。
b、勘察方案部分装订要求
勘察方案部分面页使用A4厚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确“勘察方案”;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勘察方案》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得有残页、白页、倒页与本工程无关的内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勘察方案为零分。
《勘察方案》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宋体或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图表可以使用彩色但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勘察方案为零分。
初步设计方案、勘察方案分册装订。
③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的编排顺序及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起,逐页依序标注页码。
④资格审查部分
应按照第六章规定的编排顺序及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起,逐页依序标注页码。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①.投标文件袋用 “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投标人可以自行制作投标文件袋)。
②.投标函部分和电子投标文件(含存有投标文件的光盘叁张)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③.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④.初步设计方案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⑤.勘察方案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⑥.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函部分”、“设计方案部分”、“勘察方案部分”、“商务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⑦.如果“投标文件”大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文件”小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则作废标处理。
注: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的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凉风垭金潼大道125号(县规划展览馆三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凉风垭金潼大道125号(县规划展览馆三楼))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经济类专家(市政A060102:
1 人),技术类专家(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A030101: 1 人、市政给水排水A040206: 3 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①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其中设计5万元、勘察5万元),方式为转帐或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签订合同前提交。
②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8.1 重新招标 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③.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10.2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由中标单位承担向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中标价2.8‰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本部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纳入投标报价。
10.3 本次招标文件如有未尽事宜之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概况:
①、项目位置:潼南县桂林街道莲花居委会。
②、主要建设内容:对潼南县污水处理厂实施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扩建后达到4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采用改良A2/O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服务范围为潼南县县城。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工期、勘察工期及后续服务截止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工期及后续服务截止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和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①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②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③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④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⑤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单位。同时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①招标公告;
②投标人须知;
③评标办法;
④合同条款及格式;
⑤相关资料;
⑥投标文件格式;
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补遗和答疑有相抵触之处,以时间靠后的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网上提出。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网上挂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补遗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网上挂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投标函部分
①投标函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1.1.2 技术部分
《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厂区总平面鸟瞰效果图、初步设计概算及经营成本分析)。
《勘察方案》(包括项目及地质概况、勘察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勘察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措施、勘察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设备安排、勘察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安排)。
3.1.1.3 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格式要求提供)。
3.1.1.4资格审查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格式要求提供)。
3.1.2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2.1 投标文件的份数
①.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②.技术部分(暗标):
初步设计方案部分: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勘察方案部分: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③.商务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④.资格审查部分: 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部分:含存有投标文件的光盘三张。
3.1.2.2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图纸可采用A3纸),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处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2 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当众退还。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③.投标人提供了虚假、不真实的投标资料或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
④.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部分必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具体的格式、装订顺序、内容还必须满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的要求;其相关的证明、证件资料的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技术部分除外)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5. 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6.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 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 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①.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③.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④.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各投标单位开标后请随时关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或《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公布的《中标结果公示表》,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再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①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③经评审后,如合格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它联合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它弄虚作假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以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制作的开标记录表为准)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①.投标报价书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②.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③.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④.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项的规定。
⑤.技术部分(初步设计方案部分、勘察方案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所有投标资料均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相应位置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处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相应位置要求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其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2.1.2 资




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其中外地企业项目负责人是否满足入渝备案要求,由评标专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重庆市城乡建委网站查询核实。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
工期及后续服务截止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
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
实质性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①技术部分40分(设计30分、勘察10分);
②勘察投标报价10分;
③设计投标费率 20分;
④商务部分30分。(设计26分、勘察4分)
2.2.2 设计评标基准价
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认定的合格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总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数据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作出调整;
2.2.2 勘察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认定的合格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数据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作出调整;
2.2.3(1)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设计部分(30分)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内容全面、满足国家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深度要求,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 0~4分
初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0~20分)
①、厂区总图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顺畅,技术经济指标合适,近远期结合恰当,符合规划用地要求(0~4分);
②、初步设计方案的工艺参数选择合理,系统运行管理简单,维护方便(0~4分);
③、厂区辅助建筑造型美观大方,满足功能要求(鸟瞰彩图)(0~2分);
④、厂区建(构)筑物结构设计、地基基础设计、边坡及支挡结构设计经济合理,安全可靠(0~4分);
⑤、供电系统设计及设备选型合理,运行安全可靠,自动化程度高(0~4分);
⑥、厂区工艺设计中采用成熟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能耗指标低,主要设备高效节能(0~2分)。 0~20分
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的合理性(0~4分)
①、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深度符合要求(0~1分);
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完整、无漏项(0~1分);
③、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额及各分项投资组成合理(0~2分) 0~4分
进度、质量保障措施(0~2分)
①、设计进度控制及相应的措施(0~1分)
②、设计质量管理和设计质量保障措施(0~1分) 0~2分
勘察部分
(10分) 勘查方案(0~6分)
满足现行勘察规范、设计要求,勘察布置合理,勘察目的明确得满分6分,否则酌情扣分。 0~6分
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组织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等科学、合理、可靠(0~4分)。 0~4分
注:技术部分(初步设计方案部分、勘察方案部分)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评审、打分。其算数平均值作为技术部分的得分。
2.2.3
(2) 投标报价
投标费率
评分标准 勘察投标报价:  10分
设计投标费率:  20分
2.2.3
(3)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设计部分(26分) 投标人业绩 (0~8分)
设计业绩:
2010年至今有完成过1个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规模在2万m3/d及以上且竣工验收运行合格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010年至今完成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规模在5万m3/d及以上,每个2分,最多得6分。
以上业绩均须提供相应的设计合同及业主(招标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0~8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力量(0~15分)
①、项目负责人资历(0~8分)
a.项目负责人为给排水专业教授级高工,并在2010年至今承担过1个规模在2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审查(核)人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上业绩并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质的另得2分;最高得总分:8分。
b.项目负责人为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并在2010年至今承担过1个规模在2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负责人或审查(核)人的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上业绩并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质的另得2分;最高得总分:5分。
其它计0分。
②、项目各专业负责人情况(0~5分)
按给排水、电气自动化、建筑(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结构(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工程经济(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5个专业,且均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2010年至今各专业负责人应担任过1个规模在2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项目专业负责人,每个专业满足以上条件得1分,五个专业最高得分5分;
以上各专业负责人要求中,其中有一项不满足要求的,该专业按0分计。
③、各专业设计人员情况(0~2分)
配置排水、电气自动化、建筑、结构、工程经济5个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人员,以上专业配置齐全的,得满分2分,不满足5个专业配置人员的,不得分。
以上设计人员均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各专业负责人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及项目的业主(招标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0~15分
服务方式: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监理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技术配合协调的承诺(0~3分):
①、承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派驻固定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设计技术人员,且设计技术人员齐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能随时为建设方提供设计咨询和配合相关部门,问题解决及时的,得3分;
②、承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派驻固定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设计技术人员,在项目的设计过程中,能解决一般性设计问题的,得1.5分;
③、承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派驻一般设计联系人员或现场代表,需通过与有关设计人员联系解决设计问题,得1分;
④、不能承诺进行设计服务,没有条件派驻现场代表,得0分。 0~3分
勘察部分(4分)  (1)服务期限承诺     0~1分
  承诺本项目的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无承诺的不得分。
 (2)服务及时性      0~1分
  承诺本项目服务及时,并有相应措施的得1分;承诺本项目服务及时但无相应措施的得0.5分;无承诺的不得分。
 (3)服务满足工程需要   0~1分
  承诺服务能满足工程需要,并有相应措施的得1分;承诺服务能满足工程需要但无相应措施的得0.5分;无承诺的不得分。
 (4)专业技术人员固定   0~1分
承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派驻固定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专业勘察技术人员的得1分,无承诺不得分。 0~4分
备注:商务部分中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
3 评


序 评标程序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程序由A---至C依次进行。
A 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有初步评审的内容为:资格评审(对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形式评审(按招标文件2.1.1的要求进行评审)、响应性评审(按2.1.3的要求进行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
B 详细评审
①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使得其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③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④对所有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投标费率、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并汇总得分产生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C完成评标报告
由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3.2.1
(1) 技术部分
(总分40分) 设计技术部分得分A
(总分30分) 按2.2.3(1)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得出设计得分A(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含5人),投标人技术部分总得分(A)应在所有评委打分后的总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取算数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
勘察技术部分得分A
(总分10分) 按2.2.3(1)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得出勘察得分A(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当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时(含5人),投标人技术部分总得分(A)应在所有评委打分后的总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打分取算数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
3.2.1
(2) 投标报价
投标费率
(总分30分) 对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合格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报价(按投标人须知第3.2条中要求的报价)进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设计费率得分B
(总分20分) 设计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浮动范围在正负1%以内(含1%)的投标费率均为满分20分;浮动范围在正负1%以外的:每增加1%扣0.5分,每减少1%扣0.2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勘察报价得分B
(总分10分) 勘察投标报价:岩层投标报价与勘察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分4分,在此基数上,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02分,每下浮1%扣0.01分。土层评标基准价得4分,在此基数上,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02分,每下浮1%扣0.01分。相关费用及措施费评标基准价得分2分,在此基数上,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02分,每下浮1%扣0.01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1
(3) 商务
部分
(总分30分) 设计商务部分得分C
(总分26分) 按2.2.3(3)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得出设计商务部分得分(C)
勘察商务部分得分C
(总分4分) 按2.2.3(3)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得出勘察商务部分得分(C)
3.2.2 总分(Z) 综合得分 设计总得分(X) 设计总得分(X)=设计得分A+设计得分B+设计得分C
勘察总得分(Y) 勘察总得分(Y)=勘察得分A+勘察得分B+勘察得分C
勘察设计总得分(Z) 总分(Z)= 设计总得分(X)+ 勘察总得分(Y)


附件A:废标情况一览表
注:一览表废标条件之外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判为重大偏差。
章节号 条款名称 废标条件
第三章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初步设计方案部分、勘察方案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函部分必须满足形式评审标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存在不满足形式评审任意一项标准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第三章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部分必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存在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任意一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第三章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必须满足响应性评审标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存在不满足响应性评审任意一条标准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第三章
3.2 详细评审 ①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使得其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②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第三章
3.1.2 其它废标
情形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附有备选方案的。
②技术部分违背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工作要求的;
③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④ 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⑤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⑥ 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在评标委员会修正后会导致不公平竞争的。
⑦设计报价费率应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有效费率不得超过按该标准相应设计类收费规定的95%。
⑧勘察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按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应勘察类收费规定的80%,且必须符合渝价〔2006〕593号文的规定
⑨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⑩ 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况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费率得分高的优先;投标费率得分也相等的,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附有备选方案的;
②技术部分违背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及招标文件明确的工作要求的;
③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④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⑤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⑥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在评标委员会修正后会导致不公平竞争的;
⑦设计报价费率应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有效费率不得超过按该标准相应设计类收费规定的95%。
⑧勘察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按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应勘察类收费规定的80%,且必须符合渝价〔2006〕593号文的规定。
⑨法律、法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⑩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况
3.1.4 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分别计算出设计得分A、勘察得分A;
(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分别计算出设计得分B、勘察得分B;
(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分别计算出设计得分C、勘察得分C;
(4)汇总设计得分X=设计得分A+设计得分B+设计得分C;
(5) 汇总勘察得分Y=勘察得分A+勘察得分B+勘察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Z=设计得分X+勘察得分Y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使得其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期间的现场服务,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相关部门对设计的审查等工作,工程建设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及设计要示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9年12月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
*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87—1996)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1999)
* 《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建城[2000]124号
*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46—95)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
* 《给水排水工程结构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
*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7—2001)
*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DL/T5057—1996)
* 《建筑设计与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其它相关的标准和设计规范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相互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②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书;
③招标文件、补遗及澄清文件;
④投标文件;
⑤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投资:               
设计内容:
①.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设计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
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工作及建设期的服务。
③.协助发包人完成工程项目前期中相关部门对设计的审查工作。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一 初步设计所需文件
1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1 最新版 签定合同1周内
2 可研设计方案发改委批复 1 签定合同1周内
二 施工图设计所需文件
1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1
2 其它有关文件及资料 1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规划方案和消防方案阶段设计文件 按审查部门要求 按审查部门要求 以发包人书面通知
2 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 按审查部门要求 按审查部门要求 按审查部门要求
3 初步设计文件(抗震专项、节能专项、高边坡专项、消防专项论证) 16份 按审查部门要求 地勘成果资料取得后20天内提供全部初设文件,并保证在提交建委后20天内取得初设批复
4 施工图设计文件 16份 施工图设计图纸 根据发包方对工程实施进度的要求分批提供
5 结构设计计算书 2 与土建施工图审查图纸一起提供
6 技术规格书及要求 4份 土建、设备施工技术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通过后30天内
7 以上归档资料电子版 1份(光盘) 文件格式
8 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比较报告 2份 含经济部分 同施设图审查图纸一起提供

第七条  合同价款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工程费用为基数计算的设计费全价(专业系数按市政类(1.0)、复杂系数按III类(1.15)、无附加调整系数)的   %作为设计费(包含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发包人有权根据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投资指标、用地指标、错漏率及设计人现场服务配合度等多方因素对设计费进行不超过上浮10%~下浮20%的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人民币10.0万元作为定金(付进度款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并在概算批复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40%。
3.施工图阶段:发包人根据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①、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30日内,发包人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80%;
②、设计费的15%作现场服务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支付;
③、本项目全部实施完成,竣工验收后20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5% 的设计费尾款,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5万元。
第九条 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发包人责任
①、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至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③、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设计费进度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的,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④、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
⑤、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⑥、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违背合理的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⑦、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费用由设计人自理。
⑧、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超过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份数以外的部分,发包人需另行支付工本费。
2、设计人责任:
①、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国家发改委(2004)194号文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在不改变原设计条件和使用功能时,钢筋混凝土结构为 50年。
③、 设计人应秉着科学的实事求是态度,收集相关设计资料,根据发包人提供资料,设计人有责任对发包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保证按时做出合理可行的设计,对因设计能力或错误论证造成评审中规模变更等重大变更,乙方负责返工或重新调整。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④、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回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设计费进度款)。
⑤、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部分设计工作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⑥、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⑦、 设计人应保证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因设计文件未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造成修改、补充或返工时,设计人应无偿进行修改、补充或返工,直至设计文件通过审查为止。
⑧、由于设计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及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经双方商定为实际直接损失的10%,但赔偿金总额不超过合同设计费总额。
⑨、设计人应委派专门的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项目日常对外沟通、协调。以设计人为主,发包人配合设计完成项目各阶段各种外部设计相关的审查手续。
⑩、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必须经过设计院内部审查,提交时应附上内审意见书及分院、总院总工签字确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重庆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①、设计人应派专人长期负责施工现场配合工作并及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②、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运行1年为止。
③、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否则,按设计人违约处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④、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应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⑥、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拾 份,发包人陆份,设计人 肆 份。
⑦、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⑧、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单位名称:

(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定合同代表:(签字): 签定合同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勘 察 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及重庆市有关工程设计的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特征:                   
4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5承接方式:                     
6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合同协议书、补充协议书、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遗、投标文件、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依据以下优先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书;
3招标文件、补遗及澄清文件
4投标文件
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
第三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
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现状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方案图及工程所需的测量控制点成果资料。
第四条 乙方自行搜集如下文件资料:
1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负责向甲方按规定勘察,提交合格的成果资料捌份(另提供光盘资料二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乙方在施工时发现地下管线、文物时,应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在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共同研究方案后再实施。
第六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①本工程的厂区勘察工作预定于甲方提供厂区平面布置图及勘察设计要求后15天内(    前)提交勘察中间成果资料,30天内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厂区勘察成果资料及审批报告。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②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2收费标准、工程量结算及付费方式
①本合同价款采用中标的岩、土投标综合单价及实施工程量计算的方式确认。
②本工程厂区勘察综合单价为本工程勘察土层综合单价为      元/米(大写    元/米),岩层勘察综合单价为为      元/米(大写    元/米),青苗补偿、水电安装、施工期间驻现场的勘察代表及提供后续服务等相关费用及措施费总价包干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对利用已有勘察资料提出勘察报告的仅收取技术工作费(不收取实物工作费),并按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的50%优惠收费。
③ 工程量结算方式:根据甲方、乙方、外业见证方三方现场收方记录结算实际工程量。
④按上述包干单价和完成工程量签证清单结算勘察费。
⑤厂区勘察外业工作结束后支付措施包干费用  万元及厂区勘察总价的30%;完成厂区勘察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报告后支付至勘察总价的70%;工程土建基础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厂区勘察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勘察总价的95%,地质情况与勘察成果基本相符且经业主委托的中介单位及审计部门审计后,按照审计结果支付至全部勘察总价的100%。
第七条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②勘察过程中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③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工期顺延。
④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和合理化建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索赔。
⑤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2 乙方责任
①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甲方、乙方商定,赔偿金不得超过勘察费用的2倍。
③勘察过程中,地质情况和预计情况变化较大时,应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及时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④乙方所有勘察成果资料,须经业主及设计单位进行初审之后,方能向重庆市勘察协会报审。
⑤乙方详细勘察方案,须经业主及设计单位进行审查之后,方能开展详细勘察工作。
⑥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⑦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按实际完成量支付勘察费。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方式为转帐或电汇至发包人指定账户,签订勘察承包合同前提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安排。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了全部责任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重庆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发包人名称:   (盖章)      勘察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订合同代表:  (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 (签字)

第五章 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编号
1 与本设计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 详见电子版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详见电子版
3 可研图纸 详见电子版
4 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详见电子版
…… ……
……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
第四部分:技术方案部分
(一)、《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厂区总平面鸟瞰效果图、初步设计概算及经营成本分析)。
(二)、《勘察方案》(包括项目及地质概况、勘察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勘察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措施、勘察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设备安排、勘察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安排)。


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

(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投标函部分格式:

1、投标函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          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踏勘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后,我方的勘察投标报价、设计投标费率、项目负责人分别为:
①设计费率: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以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程费用为基数计算的设计费全价(专业系数按市政类(1.0)、复杂系数按III类(1.15)、无附加调整系数)的   %,并按上述合同条件、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图纸等有关工程文件资料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土建、设备技术标书编制及建设期服务的工作。
②勘察报价:岩层人民币(大写)   元/米(小写:   元/米)的投标综合单价,土层人民币(大写)   元/米(小写:   元/米)的投标综合单价,青苗补偿、水电安装、施工期间驻现场的勘察代表及提供后续服务等相关费用及措施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包干总价,遵照勘察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全面接受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承担本合同的全部勘察工作,质量要求     。
③项目负责人为      。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3、我方承诺设计工期为:总工期  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书设计工期:  日历天;自初设批准之日开始,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标书的编制工期:  日历天;并承诺后续服务至设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竣工验收为止;
勘察工期为:计划中标后一周内进场(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进场后45日内提交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需要的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文件(含电子文档)。
4、我方承诺:勘察成果达到合同规定的勘察深度,技术标准以满足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5、我方将保证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及各项资源配置或贵方提出的要求投入本项目中。
6、我方承诺:设计文件的著作权属于招标人;
7、我方承诺:在招标人提出设计方案修改时,在20个日历天内无偿按招标人的要求完善设计方案;
8、我方承诺:工程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及时提供设计、勘察等技术服务。
9、我方承诺:与招标人、监理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技术协调。
10、若我方中标,我方派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为      ,若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更换,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11、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资料中的盖章处均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盖章,投标资料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均为联合体共同的授权人。

投标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联合体各单位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需手持至开标现场,另需单独装入投标文件一份一并递交。

3.若为联合体投标,委托代理人由联合体各单位共同授权 。3、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提供,格式自拟)

第二部分、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商务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1、资质证书及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
3、投标人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5、投标人项目设计专业负责人简历表
6、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7、服务承诺

商务部分格式:

1、资质证书及副本
应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及副本的复印件、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应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

3、投标人业绩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
地点 项目法人 建设规模 投产
日期 概要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附投标业绩的合同及业主(招标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
设计年限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担负的技术职务 获奖情况







注:附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业主(招标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项目设计专业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项目专业负责人设计年限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担负的技术职务 获奖情况







注:附项目设计专业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业主(招标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专业
职 称 职务 拟在本项目
担任职务
主要业绩
年— 年 参加过设计的工程项目名称及主要特点 担任何职 备注


注:附各设计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服务承诺
(具体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内容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的要求提供)


第三部分、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招标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目  录
1、资格后审申请书
2、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投标人业绩表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5、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2年-2014年)(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
6、信誉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
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9、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1、资格后审申请书

致: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 (投标申请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      (工程名称)招标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按资格后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3、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3.1资格后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后审申请书主要内容为准;
  3.2 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后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4、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姓名:
兹代表
申请人盖章
签字日期:

2、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传真电话 邮编
资质等级 专业类别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其他

此表后附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业绩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
地点 项目法人 建设规模 投产
日期 概要
说明
1
2
3
4
5
6
7
8

注:附业绩的合同及业主(招标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
时间 从事项目负责人
设计年限
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担负的技术职务 获奖情况








注:附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业主(招标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2014年7月年至2015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外地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入渝备案在职人员,需附从主管部门网站打印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2年-2014年)(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
6、信誉声明
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存在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情形(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否则信誉声明无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应提交)。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应附投标人自行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副本可为复印件)。
8、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提供,格式自拟)
9、其它要求
重庆市市外的投标单位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办法》【渝建〔2013〕310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第四部分、技术部分

(一)初步设计方案部分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款装订。

《初步设计方案》内容
初步设计方案包括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厂区总平面鸟瞰效果图、初步设计概算及经营成本分析。
(二)勘察方案部分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款装订。

《勘察方案》内容
勘察方案包括项目及地质概况、勘察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勘察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措施、勘察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设备安排、勘察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安排。

第七章 勘察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重庆市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技术标准及勘察要求
1.阐述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为合理确定建筑物总平面布置、选择地基基础结构类型和防治不良地质现象提供依据;
2.查明地形地貌特征,作出地质剖面,提供钻探深度范围内各岩土层的埋深、类别、地质构造、基岩面特征、岩体结构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设计参数,并提出针对性的分析评价、结论和建议;
3.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性质指标数值和整治方案建议;
4.提供各岩土层的天然地基承载力设计值、特征值;
5.提供各岩土层的钢筋砼人工挖孔灌注桩及钻孔灌注桩侧阻力和桩端端阻力特征值,提供抗拔系数;
6.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
7.判定场地类别及地基土类型;
8.分析砂土和砂质粉土的地震液化可能性,判定地基土液化等级;
9.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构(建)筑物施工(开挖、回填、打桩)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和影响,并提出防治建议;
10.查明场地地下水的类型、埋藏条件、腐蚀性、地层的渗透性、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提供抗浮设计所需的最高地下水位及常水位;
11.对边坡工程尚应提供主要结构面的类型、产状、发育程度、延展程度、闭合程度、风化程度、冲填状况、冲水状况、组合关系、力学属性和临空面的关系;
12.对深基坑开挖尚应提供稳定性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认证和评价土质基坑开挖降水对邻近工程的影响;
13.对边坡锚杆支护设计尚应提供岩石或土体与锚固体粘结强度特征值;
14.查明场地是否有暗浜、暗塘、地下障碍物等不良地质现象;
15.厂区范围内勘探孔孔距15~25m,勘探孔深15~35m,且必须进入中风化层5m以上,采用桩基的构(建)筑物的控制性勘探孔深应达到地基压缩层计算厚度以下1~2m;
16.若遇土层分布不均匀及暗浜等复杂地质状况时,应适当加密勘探孔;
17.勘探孔深、孔距仅供参考,勘察单位可根据实际勘察情况及有关国家勘察规范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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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登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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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和设计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0日)

项目名称:重庆市潼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勘察和设计

招标公告编号:055907

招标人 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23-67772183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23-67765585

标段(合同包)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拟中标人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设计费率93%
工商注册号 120000000000622 

投诉受理部门
潼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023-44576256
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23-85118725

招标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6日

备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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