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青青岛港口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青岛港口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2、项目位置:青岛董家口污水处理厂位于黄岛区(原胶南市)泊里镇董家口港区中心路与疏港一路交口东南角,lng接收站西侧。 3、项目周边环境概况:项目周边主要为道路、铁路及绿化带,厂区南侧紧邻黄海,东侧为lng罐体,且有70m宽隔离带,无居住区。项目东北侧约1.3km为尧头村,西侧、南侧为黄海海域。 4、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水厂分两期建成,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厂区总占地面积为4.0ha,其中本工程占地面积约3.4ha,处理规模为1.5万m3/d,采用mbbr+纤维转盘过滤+消毒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回用至港区煤矿石堆场除尘,雨季排海。 5、项目拟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设置集水井及提升泵)、细格栅间、曝气沉砂池、初沉池、mbbr反应池、二沉池、转盘滤池、接触清水池、提升泵房、高位井、贮泥池等。建筑物包括综合楼、配电间及加药间、污泥脱水间、污泥料仓、机修间及仓库、鼓风机房、传达值班室等。 6、工程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4339亿元。 7、政策符合性: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鼓励类”中“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同时属于“鼓励类”中“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中“9、城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符合产业政策。 二、环评报告书结论要点 1、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周边环境空气中so2和no2的小时平均浓度、no2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氨和硫化氢一次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19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 (2)声环境现状:根据现状监测数据,项目现状周边区域处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3)海洋现状 ① 根据2012年项目周围海域调查结果,该海域水化学环境状况为清洁范围,仅锌和石油类部分站位超标,石油类超标与港区建设有关,其余各项均符合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② 按照《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中的一类标准进行沉积物质量评价,除个别站位铜含量有微量超标外,其他各种污染因子的标准指数皆小于1,说明该评价区内沉积物质量现状较好。 ③ 海域生物质量环境良好,属于清洁范围,只有紫贻贝体内的镉超过一类生物质量标准(双壳贝类)。 ④ 项目周围海域浮游植物群落多样性指数处在正常范围之内,表现良好,浮游植物多种共存,丰富度、均匀性均在允许范围内。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① 本项目运营后,对周边环境的恶臭影响较小,与现状监测结果叠加后厂界和敏感目标处均可相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1979)中标准要求。 ② 报告确定本次工程后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m(以项目项目主要产生恶臭的建构筑物为中心)。 (2)水环境影响:本次工程后,项目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要求,回用于港区内堆场除尘,雨季不能利用时经厂区总出水管及排污口排入棋子湾(排污口另行立项,对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3)噪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后,在企业拟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得到落实的情况下,各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周围近距离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项目营运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格栅渣和泥沙、剩余污泥。生活垃圾、格栅渣和泥沙委托市政部门集中收集后一并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泥经脱水后,运行初期直接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厂填埋,远期将利用废气余热烘干污泥(协议),干化后的污泥进行焚烧处理。项目采取的固废处理措施可以做到无害化、减量化,因此处置方案是可行的,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总量控制: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总量控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周围环境状况,本项目各主要污染物纳入总量控制指标中的是codcr、nh3-n,本次工程后其排放总量分别为63.75t/a、6.38t/a。 4、清洁生产:综合项目清洁生产措施的八个方面的分析可知,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选用的工艺设备先进、适应性强、成熟、可靠;在设计及设备选用上采取了合理节能降耗措施;全厂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进一步减少了外排环境的污染物量。报告认为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水平。 四、综合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在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等有关环保法规政策、确保拟定及报告建议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认真落实的情况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允许的范围内,并将产生较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境、经济、社会三个效益统一的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⑵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⑶ 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六、公众咨询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青岛港口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解工 电 话:0532-84188201 环评机构名称: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京山路15号 邮 编:266003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0532-82890783 传 真:0532-82865401 电 邮:hkywshr@126.com “......4、建设内容及规模:污水厂分两期建成,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厂区总占地面积为4.0ha,其中本工程占地面积约3.4ha,处理规模为1.5万m3/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