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0-辽宁省丹东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一阶段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60228&classid=85818967-辽宁省丹东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阶段工程 http://www.waterchina.com.cn/bbs/viewarticle.asp?articleid=96238&classid=858 加入日期: 2014-10-31 截止日期: 2014-11-14 招标编号: 04152014050017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局的委托对丹东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BOT)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特许经营项目法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丹东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BOT)特许经营权 2、项目地点:丹东新区装备制造园,柳林河以南、黄海大道以东、澳门路以北,鸭绿江大道以西合围地块 3、建设规模:丹东新区污水处理厂规划总占地面积50公顷,规划设计处理能力37万吨/日。本项目为丹东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占地面积73745.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83平方米,设计污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公共部分土建工程一次建设,设备分为两个阶段安装,第一阶段(本次工程)设备处理能力为3.5万吨/日,第二阶段(远期)设备处理能力为3.5万吨/日,设备按第一阶段3.5×104m3/d规模安装;综合楼、配电室、化验室等辅助工程按7×104m3/d规模一次性建设。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2/0生物池+深度处理的三级处理工艺;污泥采用浓缩压榨脱水后外运。 4、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13865万元。 5、项目周期:建设期为2年,特许经营期为30年。 6、运作模式: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移交)。 7、招标内容:择优选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项目法人。招标人经过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中标人,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并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的投融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和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中标人与项目公司共同将达标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完好无损、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截止2013年12月,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甲级); 3、截止2013年12月,投标人应具有操作本项目的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4、投标人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投标人或其控股公司近8年内在水务领域的建设及运营中未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及生产安全事故;投标人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拥有一个处理能力达10万吨/日以上,并由投标人独立运行一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BOT投资运营业绩; 6、投标人在国内累计投资并运营一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处理能力达50万吨/日的投资运营业绩; 7、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甲级)(原件和复印件); (5)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6)类似项目成功投资运营业绩(原件和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1号)。 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局 地 址:丹东沿江开发区房坝3#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15-31756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23388267 传 真:024-23388267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帐 号:06135601040003330 “......3、建设规模:......规划设计处理能力37万吨/日。本项目为丹东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能力7万吨/日。公共部分土建工程一次建设,设备分为两个阶段安装,第一阶段(本次工程)设备处理能力为3.5万吨/日,第二阶段(远期)设备处理能力为3.5万吨/日,设备按第一阶段3.5×104m3/d规模安装;综合楼、配电室、化验室等辅助工程按7×104m3/d规模一次性建设......” |